为进一步完善我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3号)等规定,并在分析评估近年来我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过程中存在问题的基础上,结合我区实际,我厅代自治区人民政府草拟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在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60 号劳动大厦养老保险处(邮政编码:530022)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gxsi@163.com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2.《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说明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