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区“美丽广西”乡村建设(扶贫)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公示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办法(试行)》及其实施细则,经自治区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审核,拟同意开展全区“美丽广西”乡村建设(扶贫)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加强监督管理,从严控制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有不同意见,请于2018年2月14日17时前通过电话、邮箱、信函等形式向自治区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
电话:0771-5866444
传真:0771-5855736
邮箱:gxbzbgs@163.com
地址:南宁市星湖路北二里2-1号自治区公务员局考核奖励(培训与监督)处(邮编:530022)
广西壮族自治区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
2018年2月7日